9月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1月至7月,全省10个国考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7,在全国排名中上升1名,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8%,在全国排名中上升2名。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3.6天,同比减少5.3天;PM10平均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全省12个市(区)中8个市(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前3名为安康、商洛、汉中,同比改善排名前3名的城市为汉中、铜川、延安。
与去年同期相比,关中地区64个县(区)综合指数平均为4.46,同比改善2.4%。其中42个县(区)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印台区、三原县、富平县、未央区、新城区。陕北地区26个县(区)综合指数平均为3.84,同比改善1.5%,其中18个县(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子洲县、清涧县、志丹县、佳县、甘泉县。陕南地区32个县(区)综合指数平均为2.89,同比改善4.0%,其中20个县(区)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宁陕县、南郑区、汉中市经开区、西乡县、汉台区。
(记者 申东昕)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