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20•521”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
结婚登记是人生大事,选择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办理登记,是每位新人对婚姻美满的期待,今年520、521恰逢周末,为满足广大新人登记愿望,经区民政局研判“520、521”将“为爱加班”。为确保登记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建议大家尽量避开高峰登记日,实行错峰登记,确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当事人,注意以下几点:
一、 办公时间
2023年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023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汉台区东新街与望江路十字社区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916-2220621
三、预约方式
准备在这一天登记结婚的新人们,可以通过陕西民政微信公众号、陕西省民政厅官网:http://hyyy.saxmz.gov.cn/index进行线上预约。
为避免证件不齐、资料有差错问题出现,区民政局建议“准新人”可提前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汉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楼(东新街与望江路十字社区服务中心)现场咨询,证件审核、复印等提前准备工作,从而缩短准新人们的等候时间。
汉中市汉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3年05月12日
婚姻状况为“未婚”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为“空白”或者“未婚”;为其他内容的,视为与声明不一致,应当先到户籍管理机关更正。
婚姻状况为“离婚”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为“离婚”或者空白;为其他内容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持一审判决书的同时提供生效证明)或者《离婚调解书》。
婚姻状况为“丧偶”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为“丧偶”或者“空白”,为其他内容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结婚证》(或者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和配偶死亡证明等材料。死亡证明包括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及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因死亡注销户口等证明。
“离婚”、“丧偶”的当事人《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声明不一致且变更或者登记日期在离婚、丧偶日期之后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籍管理机关更正。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且《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二)身份证件注意事项:
1、《户口簿》首页应当按照规定加盖省公安厅、户籍管理机关、以及承办人签章,且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加盖户籍管理专用章以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户口本上公章以及详细信息需清晰可见);
2、登记时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无法通过人证核验比对的,当事人应当补办新的《居民身份证》。
4、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来源:汉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