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接南郑区林业局移交案件线索:南郑区小南海镇某村村民王某近期在野外安装兽夹猎获一只野生动物猪獾。民警立即前往王某家中开展调查,现场查获野生动物肉制品14件,兽夹4个、钢丝套10个。
经初查,2023年7月至8月份期间,王某为猎捕野生动物食用,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先后4次在小南海镇小沟村大湾、小湾、潘家湾山坡上布设兽夹,猎获野生动物猪獾4只,并分次将4只猪獾死体带回家剖制成肉制品冷藏在其家冰柜中。2024年7月9日,王某又在小南海镇秦家坝村一处山林中布设兽夹,次日猎获一只猪獾,王某将猪獾活体带到小南海镇秦家坝街出售,被途经此地的汉中市天坑办工作人员发现并报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