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已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担“汉中市汉台区褒河干流防洪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能够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使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以提高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治理总长7.3km,其中新建护岸2.47km,新建堤防0.8km,加固培厚堤防4.03km。新建穿堤涵闸5座,下河踏步9座,越堤路3座及其他附属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汉中市汉台区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135716907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916—2729361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中心写字楼15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公告有效期内(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公司或环评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