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已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担“南郑区绿色食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能够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使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以提高本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内容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2.739亩(约合1826m2),总投资1284.27万元,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t/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A2O工艺+纤维过滤+紫外消毒”,确保排放污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项目东侧秦家河,往南流入濂水河后最终汇入汉江。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郑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主任
联系电话:1390916562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7389138551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中心写字楼15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公告有效期内(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单位或环评单位。
南郑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