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已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担“汉中市城固县南沙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能够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使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以提高本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内容
汉中市城固县南沙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位于城固县上元观镇,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根据水库库区淤积情况,结合库区河道地形条件按照清淤设计,对南沙河库区干流全段进行分段清淤,共清淤945.06万m³。设计清淤范围为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库区,拟定距离南沙河水库主坝址(坝脚线)350m范围内不清淤,1、2号副坝址及游客码头沿线(坝脚线)50m范围内不清淤,考虑岸坡稳定,河岸5m范围内不清淤,结合两岸地形现状,向两边进行坡度清理。项目总投资约35920.6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汉中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哲 联系电话:151149677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6-2729362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南段天玺办公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公告有效期内(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单位或环评单位。
汉中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