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餐饮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人员聚集,切断病毒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陕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从3月15日0时起,汉台行政区域内所有餐饮单位(含网络订餐、制售即食食品小作坊、流动摊点等)停止堂食经营服务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除外),恢复营业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经营业主自觉遵守,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对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汉中市汉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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