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已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担“镇巴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能够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使社会各方面利益和主张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以提高本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内容
镇巴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是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镇巴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提出的。项目位于镇巴县泾洋街道办,建设内容为新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与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共约3500平方米,建设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2298.1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刘武德 联系电话:0916-671213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6-2729362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南段天玺办公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在公告有效期内(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及时反映给我单位或环评单位。
镇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7日
来源:镇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