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8日,一张“汉中日报”发布的关于“3月21日恢复生产经营”的文章截图在网上流传。经核实,该文章实为2020年3月20日“汉中日报”头条号发布的《关于恢复行业经营活动和开放公共场所的通告(第17号)》,被网民掐头去尾截图后在网上传播,当日“汉中日报”对此发布了辟谣信息。
经查,网民王某某(女,57岁,南郑区人)在浏览网上有关疫情信息时未注意发布时间,将2020年旧文章截图后发布在家庭群中,进而被群成员转发扩散,造成不良影响。经民警批评教育,该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行为给防疫工作带来严重影响深感懊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300元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在网上编造、发布、传播涉疫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汉中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