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高氯次氧化锌粉、烧结灰、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汉中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高氯次氧化锌粉、烧结灰、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向公众公示以下内容: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氯次氧化锌粉、烧结灰、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汉中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勉县镇川镇(汉中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高氯次氧化锌、烧结机头灰、飞灰综合利用生产线;一条滤液蒸发提盐及母液提碘、铷、铯生产线及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汉中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经理

联系电话:17384896665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镇川镇(汉中春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候工

联系电话:13281005691

邮    箱:283654881@qq.com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中心写字楼15层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任务→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五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七、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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