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喜欢美好的事物,一朵美丽的花、一个晴朗的天、一本很好的书、又或是一段浪漫的相遇……
假如,正被“催婚”的你,在现实中遇到“夏雨荷”,她对你呼寒问暖、关怀备至,甚至主动和你确定恋爱关系,你当如何?
近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案例:2022年2月,一男子因网恋被一名叫“夏雨荷”的女子诈骗。更令其崩溃的是,经公安机关的侦查发现,这名自称“夏雨荷”的女子竟是一名一米八五的壮汉。
2018年至2022年期间,董某某先后添加三名被害人微信,以“夏雨荷”的身份,谎称自己是在校女大学生,为了坐实“夏雨荷”这个青春靓丽的女大学生身份,董某某还通过PS手段制作了“夏雨荷”的假身份证、学生证及个人照片,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该身份与三名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后以家庭贫困,家中母亲卧床不起,还有上初中的弟弟,自己需要生活费、生病、遇到急事急需用钱等为由多次向被害人借钱,2018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骗取三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最终,宁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当检察官询问被害人为什么会这么轻易的相信他人时,其中一名被害人说自己性格比较内向,今年都快三十岁了,之前一直没有谈过恋爱,加之近两年家中父母、亲戚在催婚,自己平时又接触不到合适的异性,只能在网络上找对象,而“夏雨荷”又每天对自己嘘寒问暖、无微不至的关心,就以为那就是自己的真爱。另一名被害人说,自己没有文化,平时靠在工地打工赚钱,“夏雨荷”是女大学生,“她”非但不嫌弃我,还承诺大学毕业后就立马和我结婚,逢年过节还给我发红包,虽然钱不多,但我当时认为“她”还是学生,本来就没多少钱,对我很上心,所以我就更认为自己要供“她”读书,帮助“她”解决家中的经济困难,但没想到被骗了。
通过此案例可以看出,网络婚恋诈骗的套路为:诈骗分子通过社交网络添加你之后,发送虚假身份信息,频繁的与你聊天,对你关怀备至,后与你确定恋爱关系,让你对他(她)的信任更深。之后对方会找一切借口拒绝视频、见面等要求。等到关系稳定,骗子就会给你发一些红包等蝇头小利,让你尝到“恋爱”的甜头,当你尝到甜头之后,骗子往往以“自己生病、家人生病、过节红包、过节礼物、生活费、见面车费”等借口索要钱财。当你再畅想和你深爱的他(她)结婚生子等美好未来时,就会发现骗子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等到你恍然大悟,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钞票已经进入骗子的口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