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洋县法院龙亭法庭审结该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判决由旅游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支付即赔偿款108233.01元),游客杨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
2022年11月25日,经陕西汉中汉航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为:“杨某右肱骨外科颈及大结节粉碎性骨折内固定术后,其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伤残;后期医疗费用评估为6000元”。杨某与旅游公司就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杨某遂提起诉讼,龙亭法庭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为案由进行了审理。
另外,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预见骑马运动存在风险,其应对骑马运动的风险性或危险性有一定的认知。其在不熟知骑马技巧的情况下与其儿子共同骑一匹马参与娱乐项目,未合理预估二人同时置于马背的危险性,其对造成自身伤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减轻旅游公司的赔偿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