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市综合创建,有效缓解汉台中心城区车辆、行人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能,营造安全祥和的春节氛围和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文明城市创建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加强对汉台城区天汉大道中段、中山街等示范街文明交通创建规范停车管理工作,特通告如下:
天汉大道中段、 中山街、民主街、人民路。
1.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入位、规范停放,禁止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公安交警部门对违法停放的车辆将进行现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和拖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2.文明行车,不闯红灯,禁止酒后驾车,不随意变更车道、加塞、逆向行驶,禁止违法占道经营,行经斑马线要做到文明礼让,安全通行。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