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四年!陕西汉中一男子酒驾闯卡逃逸致民警受伤被判刑

2021年11月23日晚11时许,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五中队民(辅)警7人,依法在汉台区兴汉路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4日凌晨,被告人黄某饮酒后驾驶轿车载2人,沿兴汉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兴汉路紫晶时尚酒店附近,发现前方交警设卡检查。黄某为逃避法律制裁,驾车撞开锥桶,现场执勤辅警颜某见车辆撞倒锥桶,持警棍示意其停车,黄某看见交警持警棍阻挡,随加速冲卡,撞击颜某右臂致右臂受伤、车辆受损,后黄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颜某右上肢(右腕部)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近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袭警罪被告人黄某,汉台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四年。

相关法律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对妨害公务罪进行了修改,增设袭警罪,并将袭警罪的最高刑幅度由原来的妨害公务罪的有期徒刑三年修改为有期徒刑七年。暴力袭警行为严重冲击法律底线,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警察的职业荣誉感。袭警罪的确定,可以有效打击危害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对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构建法治社会,维系社会良好秩序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

执法权威不容挑战

国家法律尊严不容亵渎

来源|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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