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稳经济、保民生、兜底线20条措施的通知
汉民发〔2022〕66号
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有关要求,市局制定了《全市民政系统稳经济、保民生、兜底线20条措施》,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4日
全市民政系统稳经济、保民生、兜底线
20条措施↓↓↓
一、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1.切实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加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力度,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补助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我市3个月城市低保标准。
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可凭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证明向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审批公示后予以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
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孤困儿童兜底保障。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逐一访问活动,认真落实孤困儿童基本生活养育费,集中供养孤儿最低人均养育标准不低于1400元/月,分散供养孤儿最低人均养育标准不低于1000元/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孤弃儿童逐步集中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增强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推进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重度残疾等困境儿童集中养育。
3.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有序推进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6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000张,根据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对老年人住所的地面、卧室、如厕洗浴设备、物理环境等适老化改造,配备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针对老年人身体状况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老年用品。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6000人次(含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护理、巡访关爱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4.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开展第十个“6·19”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认真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救助寻亲、站外托养服务管理。对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积极推动落户安置。
5.全力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年内下拨资金1.2亿元,按时足额为全市14.3万多名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为4000多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监护补贴。全力推进3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实施。
二、积极开拓就业岗位
6.加强养老护理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年内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500名。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加大基层特别是街道、社区(村)养老服务岗位开发力度,择优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留守妇女等群体就业。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由人社部门按留用人数对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7.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统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有空岗待招聘、因退休离职待招聘、新增待招聘等岗位需求,完善招聘计划方案,积极稳妥组织招聘工作,择优录用,确保质量。2022年所有新招聘岗位要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
鼓励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务工作者。支持在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服务的机构加快发展,增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指导有条件的城乡社会组织因需设立就业见习岗位,纳入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8.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加快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积极培育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力争年底前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原则上每个社会工作站配备1名以上持证社会工作者或社工专业。鼓励社会组织设立社工岗位,吸纳专业社工人才就业。
三、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9.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稳步增加各类养老床位。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10个敬老院实施适老化设施改造,全市新增护理型床位200张以上。
认真落实《汉中市加快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加快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力度,完成覆盖率100%的目标任务。对已建成的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完善设施,拓展服务功能,强化规范管理。
10.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赋能,加快市福利院搬迁项目进度。加快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年内市、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率达到15%,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25%。
11.加快推进老旧殡仪馆升级改造和公共殡葬服务建设。指导城固县完成殡仪馆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指导南郑区、西乡县殡仪馆迁建项目和留坝县新建殡仪服务中心项目推进实施,支持宁强县、略阳县申报火化殡仪馆新建项目。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放)设施建设,以奖代补资助7个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
四、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12.积极扶持培育养老服务产业。深化放管服改革,协调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水、电、气、暖、税费等优惠措施,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纾困减负,支持减免公建养老设施租赁费用等。
支持养老服务连锁化、集团化运行,评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养老服务品牌龙头企业。落实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解决幸福院服务人员缺乏、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探索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民意愿的养老服务模式。
13.激发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鼓励行业协会商会调研了解会员企业实际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建言献策,协助相关部门抓好纾困政策的落实落地。
强化诚信自律建设,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引导会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五、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14.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搭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对接平台,实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合力团”活动;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多元化”参与,推动“五社联动”,支持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加强帮扶地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苏陕协作”助力乡村振兴机制,推动江苏社会组织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村结对帮扶,积极争取江苏省社会力量在资金、项目方面的支持。
15.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持续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六大工程”,切实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水平。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聚焦产业就业、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和发展养老服务、培育文明乡风等,打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品牌。
六、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16.选好农民致富带头人。持续依法依规做好村委会委员届中出缺调整,严格进行人员资格联审、选举等工作,从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优秀人才中选优配强基层班子,建设骨干队伍,夯实基层基础。
17.加大村务公开透明度。积极推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制度以及“线上+线下”村务公开模式,让群众参与说事、议事、主事,激发群众参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热情。
18.积极开展示范培训。开展村主任示范培训工作,整体优化提升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服务村级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促进村民增收。
七、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创新管理
19.加强福利彩票销售。建立市场专管员制度,强化全市福彩站点规范管理、销售服务、营销宣传、市场拓展。开展多轮次“3D、快乐8”玩法进站培训,提高业主营销能力,扩大彩民群体。开展以奖代补、以赛代补等市场营销活动,提高站点销售收入,稳定销售队伍。开展“以销售厅为核心,百站联刮为卖点”的卖场模式,至少开展两场整奖组百站联销活动,激发站点销售积极性。
在有条件县区开展“刮刮乐”大卖场销售活动,扩大福利彩票市场影响。加强公益宣传,开辟社区+彩票+公益宣传新阵地,全面提升公益驿站营销服务平台的运行成效,在全市再建设公益驿站40个。
20.加大销售网点建设。落实投注机押金减免政策,降低投注机押金,其中城区押金下调为8000元/台、县城5000元/台、乡镇3000元/台,全市公开招募30—40个网点,扩大传统网点数量规模。大力开发社会网点,在便利店、超市、烟酒店、写字楼、社区、民政服务机构等多业态拓展销售渠道,布设便携式投注终端100个。鼓励和支持经营困难的站点向兼营站点转型发展,稳定传统站点数量。推进公益之声广播进站工作,在全市200个投注站实现广播进站。
市民政局将适时对各县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县区于每月26日前,将贯彻落实进度情况报市民政局。
来源:汉中日报